【機床商務網 機床股市】因收到政府補助未及時披露,6月2日,深交所發布對秦川機床工具集團股份公司的監管函。
據監管函,根據秦川機床對深交所2016 年年報問詢函(公司部年報問詢函[2017] 第 169 號)的回復,秦川機床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(與收益相關的)數控磨齒機與車齒刀具研發中試基地項目政府補助 400 萬元,約占 2014 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 21%,秦川機床對該事項未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。
深交所指出,秦川機床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股票上市規則》第 2.1 條、7.3 條和 11.11.4 條第(十四)項的規定。要求公司及全體董事吸取教訓,嚴格遵守《證券法》、《公司法》等法規及《上市規則》的規定,及時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杜絕此類事件發生。
(原標題:秦川機床收到政府補助未及時披露 深交所下發監管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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