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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腳手架的選用原則
閱讀:891 發布時間:2012-4-11根據歹述不同情況選擇外腳手架的整體方案:
I.當建筑物高度不超過40m比外腳手架在結構施工階段用于安全防護,裝修階段用于油漆、涂料、干粘石操作時,宜選用掛架——吊籃腳手架系統、插接式鋼框腳手架系統若建筑物外觀凹凸不大于l m,宜用橋式腳手架系統;若圍護結構用于砌磚,裝修工程貼面磚等施工荷載較大的作業時,宜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系統。若建筑物為塔樓宜選用雙翼式腳手架系統。
2.當建筑物的高度超過40m時,則需沿高度方向進行分隊民撐、或懸挑一次或數次。
近年充我國幾個高層建筑外腳手架的分段和懸挑方式詳見表1。
(s)懇挑方式選擇
由于建筑物的層高不等,結構類型不同,外部形式千姿百態,因而懸挑方式各異。通常急挑方式的選擇是以下述情況為約束條件的。當建筑物的層高低于m,總高度不超過60m,可選用亡吊式扣件鋼管銜架或斜撐鋼管加吊桿;當建筑物層高低于m,拄、梁、剪力墻現澆,可選用二角形鋼架;當建筑物外部凹凸起伏變化較大,即有大于20 omm的縱向或橫向裝韌性線條等,且建筑物層高又大于或等于m者,可選用下撐式挑粱銅納當外腳手架選用橋式腳手架時,可選用下撐式空間鋼架。懸挑方式不同,共傳力特點和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。
對于一個具體的建筑物或構筑物,究竟采用哪一種系統的外腳手架和懸桃方式,則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i進行多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,所選用的方案應是既能滿足工程的使用要求,又有良好的安全感,并且費用也是較節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