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改革不應該在原地打轉,經濟發展問題已經無法靠經濟改革本身來解決,“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”式的經濟改革已經無法解決現在的經濟問題。更不能靠“運動”來治理經濟,搞“大躍進”和“放衛星”的結果,只能是制造更大的經濟災難。“解決中國經濟問題,功夫在詩外”,經濟改革需要以社會改革和社會公平為突破口,重新進行設計。 我們迫切需要重塑經濟改革的目標。這個改革的目標,既不是過去的效率至上,也不是過去的一切以經濟增長為中心,更不是只問經濟增長的結果而忽視經濟增長的方法和路徑,我們需要的是以共同富裕為目標的、所有人都受益的經濟增長。我們不能再搞國富與民富的對立,不能再為了追求國富而犧牲民富,更不能為了經濟增長而不顧社會公平和市場倫理。國企不應該成為通貨膨脹的幫兇,更不應該成為民營企業的殺手。我們應該以“藏富于民”的理念重新構建國企的改革目標,讓國企成為社會分紅的基礎,透過給民企減稅等方式為民企創造好的營商環境。 中國經濟改革正確的路線圖應該是在公平的基礎上實現共同富裕。而這個“富”不應再被掠走,而是藏富于民,并且讓富裕起來的老百姓能夠得到政府“以民為本”的公共服務。我們要透過有效的預算改革,把錢花在民生保障上。讓老百姓無需再為看病、上學、住房、養老發愁,讓老百姓放心地把錢花在其他消費上,以此拉動內需。 我們希望能夠形成一個龐大的中產階層,這些人擁有大部分社會財富。同時,透過這些人形成的強大購買力,為民營企業提供強勁的利潤增長點。企業*后,就能雇更多人、發更多工資,然后這些錢又回到中產階層手中形成又一輪購買力。這樣,無需政府大舉投資,經濟就會按照它自己的規律實現自我平衡,進而持續發展。 我們需要建立全新的經濟治理方式。政府不能過分干預經濟,不能成為市場的主體和參與者,干預多了就變成了政府在辦市場,這樣的市場只能是越辦越糟,越來越不像市場。政府要做的就是營造好的公平的營商環境,尤其是知識產權執法、反壟斷執法等方面。如果這些做不好,就根本不可能調整好結構,更談不上創新。
為什么我們的食品安全問題頻頻發生?就是因為我們的思路是錯的。在現有經濟治理的思路下,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只能淪為運動式的整治,這背后zui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們現有的經濟體制里,只有零碎的物價部門、工商部門、衛生部門、食品藥品管理部門、稅務部門,缺少捍衛市場秩序的社會目標。我們更習慣把社會上的事情當成政府的事情來抓,而不習慣把市場上的事情還給社會自己來管理。我們應該鼓勵這些無良企業的內部員工,像美國那樣能用《吹哨法案》來檢舉、揭發自己的企業;我們應該允許社會自己成立民間組織,關注和調查食品安全問題。與此同時,我們應該鼓勵老百姓和民間消費者團體參與制定產品標準,而不是任由企業綁架產品標準,我們更不能期待通過幾次“運動”就能把公平的市場秩序建立起來,政府的角色應該是“裁判員”,而不是“運動員”。
我們的分配政策也是如此。我們總有計劃經濟的思維,政府一看居民收入不高、內需不振,就要求調整分配,不斷提高zui低工資。這種漠視經濟基本規律的結果就是沿海制造業企業痛苦不堪,少數有實力的企業向內陸轉移,以此逃避沿海地區不合理的zui低工資標準;而大多數企業只好無奈地裁員。我們這種靠政府來建立工資增長機制的思維是*錯誤的。這樣做的結果,是收入差距被拉得更大了而不是縮小!我告訴各位,我們看到的所謂建立“工資正常增長機制”的做法*是錯誤的。首先應該做的是,也是政府能辦到的,就是全面提高和做實公民的“隱性收入”,全面做實社會保障制度,讓老百姓不花錢或者少花錢就能夠看得起病、養得起老、上得起學和住得起房。其次是降低企業的稅費,讓企業有錢給給員工多發工資;再其次,就是創造好的公平環境,降低地價和地租,促進制造業和服務業的全面振興。至于企業如何振興和創新,那*是企業的、市場的事,你政府再怎么投入也沒用,你還不如把這些錢投入社會保障領域。
我們的證券監管部門也在犯同樣的錯誤。我們一提嚴刑峻法,就好像等于*要勤政吏治,搞幾次運動、抓幾個典型。可是這樣做真的有效嗎?學術界對*49個國家的資本市場研究發現,*這樣借公權力執法,對資本市場發展基本沒用。而有用的只有兩個東西:一個是強制上市公司披露的越多越好;另一個是私人投資者,包括機構投資者,能基于虛假披露或者欺詐披露到*起訴的立案門檻越低越好。